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要求,根据中国气象局《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(试行)》和《国家气象中心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(试行)》等有关规定,现对国家气象中心2021年拟接收落户高校毕业生情况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9月23日。
公示期间,如认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存在问题,请通过信函、电子邮件、电话等方式向国家气象中心人事处反映。
通信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 国家气象中心人事处 崔绚
邮 编:10008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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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:010-68407141
中国气象局人事司毕业生接收监督邮箱:qxrrs@cma.gov.cn,
中国气象局人事司毕业生接收监督电话:010-68407421
人社部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监督邮箱:gxbysjdyx@126.com
国家气象中心人事处
2021年9月15日